境外分支机构税务登记

发布时间:2019-04-02 15:17访问次数: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境外分支机构税务登记

   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在境内办理税务登记。

【适用主体】

   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

【政策规定】

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在境内办理税务登记。未实施“一照一码”的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填写境内外分支机构和资本构成等有关情况。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实施“一照一码”的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对于工商部门已采集信息的,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其他必要涉税基础信息,企业可在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陆续补齐。“一照一码”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发生变更(除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信息外),向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一照一码”纳税人《纳税人补充信息表》和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

【情景问答】

问:我公司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请问税务登记管理有何规定?

答: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时,应在境内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填写境内外分支机构和资本构成等有关情况。如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应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十四条

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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