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28 15:47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21年,淮安市税务局在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始终坚持以税收法治统揽全局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税,致力服务淮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淮安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税务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税能力,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确保税收法治工作有力有序深入推进。
(二)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了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通过深入学习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到两个确立重大现实意义和深刻历史意义,深刻了解到要从党的百年奋斗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以史为鉴,开创未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积极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创新实干,圆满完成各项收入任务,全系统共组织税费收入744.1亿元,增长24%。其中,税收收入528.6亿元,增长16.3%,增幅居全省第3;社保费187亿元,增长43.4%;非税收入20.2亿元,增长37.8%;其他收入8.4亿元,增长1276.9%。全市税务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决策部署,积极应对严峻形势,努力挖潜增收,为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21年,全市新增减税降费18.3亿元,其中减税14.8亿元,降费3.5亿元。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全市577户企业享受加计扣除金额19.9亿元。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要求,2021年未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2021年根据省局和市政府要求开展6次税务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没有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
(二)纪检监督制度建设取得较大成效。制发《党委党内同级监督暂行办法(试行)》《税务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党委与纪检组研究会商办法(试行)》等三项监督制度,被《江苏税务简报》专题推介。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办法(试行)》,贯彻党委议事和决策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集体审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有序推行“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坚持“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原则。执法全过程记录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对查封扣押财产等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进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各单位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推行“三项制度”是深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税务领域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税务干部正当权益保护,有利于更加充分地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对实现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二)继续贯彻落实各项执法规范。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坚持行政处罚过罚相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守住舆情底线,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督导、细化流程、明确岗责,明确各级领导责任,压实各岗位防控责任。加强研判,积极主动排查,将舆情牢牢控制在爆发前的“潜伏期”,着力从被动“灭火”向主动“防火”转变,前移舆情处置关口,加强源头治理能力。积极构建税务部门、地方党委政府和网络主管部门、各级媒体、纳税人缴费人负面舆情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机制,逐步形成舆情主管部门,业务部门,地方党委政府相互合作的舆情共治圈。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关注纳税人合理诉求,倾听纳税人意见建议,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救济工作,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起,二审诉讼案件2起,分管领导出庭应诉率100%。
八、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防范税收风险。明确主体责任,编制《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内部管理风险工作清单(试行)》,对37项184个风险点明确风险等级,提出防控措施、监控频次等要求,全流程、常态化风险防控。
(二)深入开展内部监督。做好年度税收执法督察,组织对4个县(区)局和1个派出机构的层级督察,完成全系统第一轮层级督察全覆盖。严格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协同省局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离任)5个、层级审计项目2个、专项审计项目2个,积极落实审计问题整改和反馈。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大力推广掌上办税,推进办税服务便利化。大力推广应用“江苏税务APP”,让纳税人轻松实现掌上办税。推行发票智能化审核。针对发票领用这一高频事项,全面推广上线发票智能化审核系统,纳税人申请增加发票数量或版面金额的,由系统自动审核,提高发票审核效率。推行“十税合一”申报,全面推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资源税等十个税种合并申报,减少纳税人申报次数和时间。
(二)建设无厅办税(智慧税务)体验中心。围绕智慧税务做文章,通过智能化办税提升服务质效。无厅办税(智慧税务)体验中心集教学、辅导、办税、维权于一体,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精细化服务。2021年9月份投入运行以来,共辅导4200余户纳税人。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布局和年度目标考核中,成立全市税务系统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市局机关及全市税务系统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年度普法任务清单,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序时进度,各项任务落实有力。
(二)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采取集中学法和专题法制讲座形式,将学法活动常态化。开展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
2022年将迎来党的二十大,税收征管改革也进入到深化攻坚阶段,淮安市税务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和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始终把党的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用党建高质量引领和保障税收工作高质量开展。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将聚焦优化完善,推动深化征管改革任务在淮安高质量落地落实,全力提升税收营商环境,着力提质增效,深入推进精细服务、精确执法、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全面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