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3年10月20日)
发布时间:2023-10-27 11:31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决定:
叶蓓莉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纪检组组长,试用期一年。
崔振兴任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于淞任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蔡婧娴任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刘青任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孙云星任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杨永明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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