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税务工作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23-02-28 14:03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月21日,全市税务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税务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要求,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对税收工作的重要批示,回顾总结2022年税收工作,研究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
市局党委书记、局长李鹏代表市局党委作工作报告,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锋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在省局党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坚持服务发展,税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坚持人民至上,税收营商环境提档升级;坚持创新示范,税收征管改革巩固深化;坚持底线思维,税收风险管理持续加强;坚持严管厚爱,干部队伍建设坚强有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了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发出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动员令。全省税务工作会议提出了“两个服务”的总体目标,明确必须坚持“扬优势、补短板,激活力、争一流”的发展思路。全市税务系统要深刻认识新形势、准确把握新要求,从体现站位、体现担当、体现优势、体现创新、体现实绩、体现活力“六个方面”充分展现苏州税务的良好形象,在新征程税收现代化建设上争当示范引领。
会议要求,2023年,全市税收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全省税务工作会议、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守正创新、稳中求进,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政治、目标、人才、机制”引领,更加注重“方法路径”选择,着力“抓好党务”建强政治机关,“干好税务”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两个服务”中打造苏州样板、展现更大作为,在新征程税收现代化建设上争当示范引领。
会议明确,今年工作要在八个方面“取得新成效”。一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基层政治能力建设,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效,在深化政治机关建设上取得新成效。二要提升税收职能作用,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全面落实税费政策,支持服务重大战略,在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成效。三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加快智慧税务建设,优化机构职责体系,推进改革任务落地,在提升税收治理效能上取得新成效。四要聚焦市场主体期盼,把握“七个关键”的工作定位,推进税费服务智慧运营中心建设,注重纳税人权益保护,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上取得新成效。五要牢牢守稳安全底线,加强风险任务统筹,完善税费日常监管,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监管,深入推进税费共治共享,在防范重大税收风险上取得新成效。六要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上取得新成效。七要着力激发队伍活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干部能力素质,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八要全力保障运转顺畅,提升绩效管理质效,优化行政管理服务,确保系统安全稳定,在提升行政管理水平上取得新成效。
会议总结提出,全系统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全市税务工作会议部署,从快从实落实市局党委决策部署,全力推动全市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持续深化便民办税服务举措,并强调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舆情防范、信访化解、值班值守等工作,确保“两会”期间全系统安全稳定。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局领导、市局各部门(单位)和各派出机构副科职以上领导、各县级局主要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会议还邀请了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苏州办事处、市税务学会、国际税收研究会、公安办负责同志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