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16 10:11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定政治方向,提升法治效能,认真完成各项法治任务,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升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站位
(一)坚持党对依法治税全面领导。切实发挥党委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领导和统筹推进作用,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工作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坚持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落实议事规则和例会制度,依托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税务行政应诉领导小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等机制,加强工作统筹,依法解决实际问题。
(二)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局长办公会集中学法制度,年度内对《行政处罚法》《反垄断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进行了专题学习。组织参加江苏省第五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组织开展全体税务干部法律知识测试。把法治教育纳入初任培训、干部培训、业务培训必学内容,切实提升税务干部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
(三)持续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在全市税务系统扎实开展“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加强执法辅助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快培养法制审核专岗。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公职律师任职管理、能力培养、统筹使用和考评激励机制,严格公职律师考核机制,更好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推进税收执法体系建设、促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二、依法高效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持续加强收入质量监控,严守坚决不收“过头税费”红线。面对超预期经济下行压力,坚持综合施策、承压前行、主动作为,坚持依法征税,统筹政策效应、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断提升组织收入质量。
(二)坚决落实退税减税降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年度重点任务。精细制定税费优惠红利清单,积极做好政策精准宣传辅导,扎实开展政策落实情况的统计核算和效应分析,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三)稳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落细省局“50条”改革措施,率先布局“一个体系、两个中心、三个平台”建设。探索实践基层税务机构“专业化+网格化”管理服务模式,建成全省首家社保征缴争议处理中心。持续完善“5C”监控评价体系,评价得分位于全省前列。
(四)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打造“万事好通·税莫愁”子品牌,启动全市税收营商环境“双百工程”。推行办税服务“零跑动”,全面优化办税流程。接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春雨润苗”“千名税干进万企”等专题活动,创新开展“护航走出去”“走流程 听建议”等专项行动,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与获得感显著提升。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严格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格履行审查、发布和备案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等工作。及时组织开展文件清理,年内完成涉及优化营商环境、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和市政府有关涉税政策文件专项清理。
(二)加强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梳理税费优惠政策,编制政策指引汇编,建立健全政策确定性服务工作机制,明确政策执行口径,防范政策法律风险。定期收集并上报基层政策落实风险及典型案例,畅通政策执行反馈途径,进一步增强政策的确定性和执行力。
(三)加大税费政策服务力度。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涉税政策工作调研,完成地方政府关于帮助市场主体着力稳定经济增长、减轻企业负担等各类助企纾困政策举措制定和出台,按要求报送税费政策执行落实情况,提出税费政策建议,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规范重大决策运行程序。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等集体审议规则,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定。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意见,发挥系统公职律师团队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强化决策执行情况督查。
(二)加强行政决策执行评估。健全决策执行机制,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时限、任务等内容,将决策事项列入督办事项,切实加强决策落实情况的跟踪和反馈。多途径多渠道了解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对相关税费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三)严格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严格落实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全面推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制度,加强对办案程序和定性依据的审理,注重保障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兼顾公平与效率,确保审理过程和执法决定合法合理,不断提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效。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管理,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运用,进一步梳理和调整法制审核事项范围。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细化“首违不罚”操作指引,完成电子税务局逾期申报简易处罚套餐试点上线工作,组织做好总局第二批“首违不罚”清单衔接工作。
(二)着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进一步健全完善税收执法管理体制和税务执法运行机制,切实避免针对同一纳税人多头执法、重复交叉执法。全面推行稽查“说理式执法”,严格规范税务执法流程管理、程序管理,不得在流程外、平台外执法。严格执行询问约谈、调阅账簿、实地检查等关键环节的审批制度。
(三)依法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依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行为,有效落实“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积案清理“百日攻坚”成效、留抵退税“打骗”查补数额均列全省第一,参加全省稽查案卷评审获评第一名,区域稽查作为全国唯一代表在总局视频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四)积极开展税收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税收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积极主动开展税收普法。不断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精准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持续推进“法润江海”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八五”普法规划有序实施。
六、依法预防应对重大突发事项
(一)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聚焦信访、舆情监测、保密管理、网络安全等重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和两级带班值班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处理工作流程,做好安全稳定与应急处置工作。
(二)着力强化涉税舆情分析引导。重点加强热点话题舆情研判,强化舆情风险意识,做好风险预警工作,妥善处置各类涉税舆情,努力赢得社会对税务部门的支持与认可,持续营造良好的税收舆论环境。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不断加强舆情管理,避免引起重大舆情和社会负面影响。
(三)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完善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应急方案,重点做好疫情防控下的应急服务,从落实防控要求、畅通服务热线、开展精准辅导、推行邮递办税、预约办税等方面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办税缴费服务的影响。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完善纠纷化解机制。不断拓宽纳税人维权渠道,加强纳税人缴费人诉求管理。构建“收集分析、快速响应、及时改进”的全链条纳税人需求响应机制,建立公职律师涉税咨询调解中心,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
(二)积极做好复议应对。充分发挥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推进复议办理规范化建设,提升复议办理人员业务素质。依法高效办理复议案件,有效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作用。
(三)依法办理信访案件。畅通信访渠道,持续推进信访工作的法治化、信息化和科学化建设,坚持依法依规办理来信、接待来访,对来信来访提出的建议、意见或者诉求,分级分类合理处置,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八、强化税务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深化监督体系建设。构建全市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强党委全面监督,推动纪检专责监督向纵深发展。制定专题防控指南,着力构建税收遵从风险、执法风险和干部廉政风险一体防控,职责明晰、齐抓共管的“大监督”格局。
(二)加强内部督察审计。围绕退税减税、留抵退税、征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察,防范重大执法风险。按照三年一周期的要求,对3个基层局开展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做好上级巡视巡察、审计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消除风险隐患。
(三)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纳税人需求导向,快速响应公众关切。及时更新外网政务公开栏目内容,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市局全年共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7件,充分保障民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九、大力推进智慧税务创新建设
(一)大力推广智能服务。全面落实“零跑动”新要求,推广应用“江苏税务”APP,拓展线上、移动、邮寄、自助等服务方式,推动申报缴税、社保缴费、企业开办迁移注销清税等税费业务智能化服务。在“南通百通”政务APP上线“智能导税”模块,完善本地化便民办税服务举措。
(二)加快推进信息建设。加快融入地方“数字政府”建设,强化数据运用,提升以数治税能力,举办“以数治税”成果展示。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引入自动化技术,量身定制税务流程自动化项目和数据产品,有力提速工作质效。
(三)加强政务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持续推进与相关部门常态化、制度化数据共享,依法保障涉税涉费必要信息获取。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协同监管、联动执法。全面融入本级政府信用体系,常态化实施联合惩戒。
2023年,南通市税务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和精诚共治“四位一体”,以规范税务执法为主线,纵深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奋力谱写新时代税收工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