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不征收消费税

发布时间:2023-03-20 14:35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优惠内容】

电动汽车不属于消费税“小汽车”税目征收范围。

【适用范围】

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的增值税纳税人。

【享受条件】

无。

【办理类型】

资料留存备查

【办理方式】

无需办理。

【办理资料】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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