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已结束】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新增发票票种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3-03-06 17:30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为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江苏省税务局决定新增江苏省车辆通行费通用(电子)发票,并于2023年3月起草《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新增发票票种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4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 :jsswzkc2021@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苏省南京市浦江路30号1522室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邮编210036)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新增发票票种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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