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送达常州市宁港石油贸易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7 13:56 | 来源: 常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常州市宁港石油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码:91320412MA1MEHLK9Q):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你公司的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并发出了《税务处理决定书》(详见附件)。由于你公司登记地址无人,电话通知也无法联系你公司相关人员,邮寄送达退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该《税务处理决定书》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常州市宁港石油贸易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常税稽二处〔2023〕204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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