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购税继续减免 提振新能源汽车销售市场
发布时间:2023-07-18 12:16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时值暑假,正是驾车出游的好时节。在连云港新腾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前来选车试驾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络绎不绝。公司财务樊经理介绍:“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是新能源汽车销售中重要的推动力之一。以前,每年都要担心新能源车购置税免税政策是否继续,担心政策有变,导致市场低迷库存积压。这次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政策直接延续4年,给我们吃了颗定心丸!”樊经理表示,公司已经开始部署未来几年的新能源汽车销售规划,对新能源汽车的前景很是看好。
今年6月2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公告》表示,将在2024—2027四年内针对新能源汽车进行分阶段减免。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这是继2017年、2020年、2022年后,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第4次延续,且直接延续4年。真金白银实实在在的利好,更大释放了新能源汽车的消费潜力。“今年准备换车,了解到车购税继续减免的新政后,我们毫不犹豫选择了新能源车。”在连云港东和泓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正在选购新能源汽车的市民徐燕表示。
“自2014年实行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以来,9年间,连云港市新能源汽车新车申报占有率已由原先的千分之5达到了25%。”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副局长朱飞介绍。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连云港市区新能源新车申报6163台次,是去年同期的1.85倍,免税金额达到近9000万元,是去年同期的2倍多。
“此外,公告首次提出针对‘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分别核算销售额并分别开具发票的,将依据购车人购置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不含税价作为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这就意味着,采取‘换电模式’的新能源汽车的计税依据将大大减少,未来将非常有竞争力,也将是发展的趋势。”朱飞进一步介绍。他表示,“换电模式”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汽车企业的技术研发、转型升级,以及汽车市场的购买风向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极大促进了车企向“车电分离”方向升级迭代,真正实现了以税收“源动力”,为新能源汽车市场“续里程”,为新能源汽车发展“加速提档”。
“税惠”添力,连云港市汽车消费升级成效明显。为确保纳税人对利好政策应知尽知、早知早享,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12366热线以及税企宣传群等渠道,加强对最新政策的宣传辅导。同时,持续简化办税手续,实现自动判别条件、自动享受优惠,纳税人只需用手机登录“江苏税务”APP,实名采集后在“车辆购置税申报”模块选择上牌地、点击“生成申报表”,核对车辆及发票信息,填写电话号码后确认申报,待系统显示“申报成功”后,就可以办理车辆上牌业务,进一步优化了市民的办税体验。“现在不像以前,买个车子要跑4S店、跑大厅、跑车管所,请好几天假都办不完。如今店里一条龙,不排队,线上办,真是太方便了!”正在4S店里购车的季女士感叹。“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聚焦新能源汽车企业以及市民购车新需求,探索更加便民的服务新模式,更好地释放政策效应,助力提振消费市场。”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