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类别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规定,我局对金湖县2023年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类别已评定,现根据规定,将评定的四类出口企业进行公告。
此公告自即日起生效。
附件:四类企业公告名单(7月).xls
国家税务总局金湖县税务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