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税务局:精准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 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发布时间:2023-07-28 14:30访问次数:来源: 南通通州湾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对于企业来说,是及时雨,更是强心剂。”7月底,江苏萌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我们公司致力于打造金属粉末行业专业化知名品牌,之所以能够心无旁骛地做好研发工作,离不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支持。不仅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也让我们更加坚定创新发展的信心,企业计划进一步加大科技研发力度,通过不断创新产品工艺提升市场竞争力。”

对科技创新企业而言,自主创新的能力决定着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江苏萌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先进金属新材料的研究开发、智能制造,企业2020-2023年间投入了2952万元研发费用,用于先进金属粉末的研究和应用,目前生产的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子元件、新能源行业,现已发展为全球粉末冶金等行业优质稳定的供应商。《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允许企业在7月份预缴申报时就上半年发生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该企业就上半年发生的研发费用填报了加计扣除473.29万元,实现了政策红利提早兑现,有效减轻了企业资金压力,为企业降本减负、稳定预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税务局最大限度发挥新政策优势,及时做好新政的跟踪辅导,帮助纳税人明晰研发费用新政适用范围,熟练掌握申报表填报,及时将政策红利精准落实到位,为科技创新企业增添源源不断的“税动能”。税务人员介绍,新政策的出台减轻了企业研发投入的压力,能够促使企业将节省下来的资金再次投入到创新研发与扩大产能中去,有利于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稳定市场主体预期,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多次升级,为企业研发费用投入提供了更多信心和保障。苏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每一步发展都离不开政策的支持。企业负责人表示:“企业目前主要经营光伏电池的研发制造,采用国际领先水平的高效PERC电池技术,研发费用对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近三年超1亿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推出后,企业在原有10月份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两个享受时点的基础上,新增了一个享受时点,企业7月份提前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466.8万元。”受惠于政策红利,企业计划招聘14名管理类、技术类岗位人员,进一步加强对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的研发力度,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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