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沭阳县富鑫木业制品厂、沭阳盛旺包装箱厂、宿迁海之茂贸易有限公司、宿迁寰衡工贸有限公司、宿迁珄赋仝商贸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8-17 09:55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沭阳县富鑫木业制品厂、沭阳盛旺包装箱厂、宿迁海之茂贸易有限公司、宿迁寰衡工贸有限公司、宿迁珄赋仝商贸有限公司: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徐宁、彭雨琪

联系电话:0527—84387926


附件:税务处理决定书-宿迁珄赋仝商贸有限公司.doc

          税务处理决定书-宿迁寰衡工贸有限公司.doc

          税务处理决定书-宿迁海之茂贸易有限公司.doc

          税务处理决定书-沭阳县富鑫木业制品厂.doc

          税务处理决定书-沭阳盛旺包装箱厂.doc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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