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1 10:01访问次数:来源: 宿豫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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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高先学、陈慧

       联系电话:0527-81082873  81082875


       附件:宜兴怡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等6户公司《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pdf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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