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3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安置残疾人就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执行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徐州市申报享受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纳税人信息年度公示报告表(所属期2023年度).xls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