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7 11:02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23年,淮安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和建设现代化税收风险防控体系为契机,担当作为、守正创新,税收法治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规定的十个方面,现将2023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3年,我局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开展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教育培训体系,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科学性、人民性和实践性,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看待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把人民至上、包容审慎、宽严相济的法治理念融入到税收工作全过程,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不断提升法治税务建设水平。按照《全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共性综合清单》的要求,把法治培训纳入全局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切实提升干部法治素养。重视普法宣传,联合新安小学挂牌开办全省首家“少年税校”,开辟了税法进校园的学习阵地。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圆满完成税费收入目标。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全年组织税费收入1188.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548.4亿元、同比增长14.2%;形成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239.8亿元,增长13.5%,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围绕工业经济运行情况、重大项目运行质态等主题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分析报告32篇,获得批示肯定14次。

推动减税降费直达快享。聚焦应享尽享、便捷智享,落实“四个有人管”推送规范,创新推出“税惠e享通”小程序,纳税人只需通过企业信息、产业信息的一键勾选,即可实现优惠政策套餐智能匹配,从原来“人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人”。2023年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60.9亿元,相关做法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构建“大法治”格局。充分发挥税收法制部门的重要作用,将政策口径的把握、执法程序的规范、处罚标准的确定等事项由法制部门“一口进一口出”,进行法制审核。2023年共召开8次会商会,明确20个税费政策问题。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在落实两办《意见》上发出“淮安声音”。开展《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中期评估,配合省局做好专项巡察工作,对县区局落实《意见》情况开展评估。每季度向市委深改办提交专题改革案例,四季度案例获《淮安改革案例》登载,在全市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专项考核中名列第一。深化征管改革工作获总局时任局长王军、省局汤志水书记和市委史志军书记批示肯定。

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上展现淮安担当。抓住建设现代化税收风险防控体系试点的契机,印发《现代化税收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试点改革方案》,在市局、淮阴区局、盱眙县局先行开展试点工作,以数电票风险防控为切入口,构建精准识别、智能推送、高效应对、全程监督环环相扣,纵向贯通联动、横向统筹协同,纳税人遵从风险、税务人执法风险和税务机关管理风险“一体式”防控的现代化税收风险防控体系,实现全税费种、全生命周期精准风险防控。

在推进网格化管理上体现淮安特色。将推进税费共治网格化作为试点改革“先手棋”,从协同机制、工作指引、绩效兑现等三个方面指导基层抓好落实,属地分局和社会网格员发挥各自比较优势,由社会网格员承接服务提醒、信息采集、风险提示、政策宣传等简单基础事项,更大程度释放专业化应对力量,提高属地分局专业化应对能力。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职责范围和规定程序由党委集体研究。深入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构建“法制部门工作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团队,优化集体审议流程,强化纪检部门过程监督,提高集体审议工作质效。坚持完善制度保障,制定《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办法(试行)》,将答复政策适用问题、统一政策执行口径、调整税费征管措施、明确政策适用规则、大企业事先裁定等事项纳入政策确定性服务范围,实行分级分类答复策略。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优化执法方式。组织召开全市税务系统精确执法推进会,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大法治”“大监管”“大监督”,持续提升全系统税收执法质效。加强行政处罚管理,开展行政处罚专题培训,开出实施行政处罚必学清单,加强监管产品有效供给,有力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柔性执法,优化稽查执法方式。开展稽查“说理式执法”,共制定14类“说理式执法”文书,预防和化解涉税争议,让稽查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制定《重大税务案件案卷评审办法(试行)》,对重大税务案件的案卷材料规范性、执法程序合法性和实体处理准确性等方面开展常态化、长效化评审,着力提高重大税务案件质量。

着力提高大企业服务管理质效。在市局一分局及相关县区局大企业部门分别加挂行业办、地区办牌子,实现“局办一体”实体化运行。优选405户大企业作为税源监控对象,开展长期、动态、工匠式税源监控,定岗、定责到人。实施“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双向风险识别,提升风险分析能力和水平,共完成大企业风险应对27户次,实现入库成效11849万元。建立“双协调员”服务机制,以市县级局领导班子成员为主体,确定71名首席协调员,提级沟通渠道。积极协助内控完善,选取19户代表性企业开展内控测试工作,并举办内控测试案例评审。

开展涉企合规管理试点。2023年,市税务局被省局确定为税务系统涉企行政合规试点单位,制定《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实施方案》,梳理各条线制度规定及系统流程,逐步完善税务领域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相关制度。2023年,共出具涉企合规建议书4份。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构建风险防控闭环管理机制。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围绕构建现代化税收风险防控体系试点工作要求,找准新定位,着力打造内外部风险一体式防控体系,试点建立“防、控、查”内控联防闭环管理机制。

进一步强化舆情管理。坚守安全底线,做好舆情处置,落实属地责任,及时核实反馈、协调处置负面舆情,做好舆情的日常监控工作,实现舆情监控及时到位,舆情处置迅速有效,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开展“枫桥式”税务所创建工作。制定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指引,有序推进枫桥式税务所建设,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一站式处理,将争议化解于萌芽,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科(股)、大事不出区(县)、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税费争议就地化解”。淮阴区税务局丁集分局“枫桥式”税务分局创建工作得到市委史志军书记批示肯定。

持续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深入开展税收法律救济,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畅通纳税人权益通道,着力化解复杂疑难问题。2023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6件,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1件,未发生败诉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加强一体化综合监督。做细做实“三个清单”,围绕党委全面监督内容形成《职责清单》,通过对内部信息数据和外部信息数据的归类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及时分析问题、明确措施派发《任务清单》,按月汇总,对单跟踪销号,按季召开联席会议会办。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贯彻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准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2023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深化“三个中心”建设。紧扣两办《意见》落实,全力推进税费服务、税收监管、智慧税务“三个中心”建设,坚持以“数据+规则”理念,优化风险防控岗责体系;以数字化风险评定,实施分层分级处置;以任务、要求、指引下发“三同步”,加强任务统筹。

打造“淮税e码通”。围绕助力重大项目发展,升级打造“淮税e码通”服务品牌,不断提升“非接触式”服务水平,推出普惠化“办不成事码”和个性化“大项目挂钩码”“大企业联系码”“中小企业难事码”,构建覆盖全市400个重大项目和210个重点企业的需求响应体系,及时解决中天钢铁、共创草坪等项目推进、企业发展遇到的问题160余个,始终做到“做的要比说的好”。

十、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紧扣“学思想”这一主线,通过党委联学、分类统学、分组研学、班子领学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论武装。市局党委专题研究部署主题教育工作4次,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讲党课10次,组织专题研讨14次。聚焦问题导向,市局领导班子精心选定10个调研课题,带队开展“体验式”调查研究62次,召开座谈会28场,“四下基层”18次,“走流程”13次。第二批主题教育工作得到中央第十七巡回指导组充分肯定。

政治能力持续提升。围绕政治机关建设、“三个中心”建设、现代化税收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等重点任务,举办为期5天的政治能力提升读书班;认真贯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围绕组织收入、选人用人、深化改革等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局党委和市委请示报告,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淮安税务落地见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委每半年开展专题研究,深入开展思想教育,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

党建基础持续夯实。以市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为载体,创新开展“联学共建 同频共育”学习活动,构建“市、县、分局三级联学”机制,实现“以上带下联学、党务业务相融、两个责任共述、青年才俊共育”的目标,基层党建基础更加巩固。

2024年,我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齐心增动能、改革再巩固、目标新提升”的工作思路,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提升法治税务建设水平,着力为服务全市税收现代化和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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