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教育
留言时间:2024-09-19 | 答复时间:2024-09-19 |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 访问次数: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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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孩子6月高中毕业,9月上大学,7、8月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吗?
答复内容:
江苏省12366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连续性的学历(学位)教育,升学衔接期间属于子女教育期间,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苏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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