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举事项受理范围: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收违法行为。
(二)检举事项的办理: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检举信件一般转至被检举人所在市税务局稽查局办理。
(三)检举内容的填写
1.检举人应当至少提供被检举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等资料。
2.检举人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应当实事求是,对提供检举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捏造事实。
(四)注意事项
1.网上检举只是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的一种途径,还可以通过书信、传真等形式检举,鼓励检举人尽可能提供书面检举材料。
2.通讯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甘雨巷88号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
3.邮政编码:210004
4.举报咨询电话:025-52338792
5.请如实填写检举表单中的各栏目,检举主要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准确。
6.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是单位、个人的自愿行为。
7.检举事项经查证属实,为国家挽回或者减少损失的,对实名检举人按照《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