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税务局税收违法行为检举
受理须知

(一)检举事项受理范围: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收违法行为。

(二)检举事项的办理: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检举信件一般转至被检举人所在市税务局稽查局办理。

(三)检举内容的填写

1.检举人应当至少提供被检举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等资料。

2.检举人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应当实事求是,对提供检举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捏造事实。

(四)注意事项

1.网上检举只是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的一种途径,还可以通过书信、传真等形式检举,鼓励检举人尽可能提供书面检举材料。

2.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举报咨询电话请见江苏省局和各市级局税收违法行为检举信箱举报页面《受理须知》。

3.请如实填写检举表单中的各栏目,检举主要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准确。

4.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是单位、个人的自愿行为。

5.检举事项经查证属实,为国家挽回或者减少损失的,对实名检举人按照《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江苏省税务局税收违法行为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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